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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开展2023"南粤十大好网民"故事征集的通知

作者:新闻中心审核:新闻中心发布时间:2023-06-28 21:30阅读次数:

为展示广大网民在推进网络强省建设、弘扬网络主旋律、参与网络社会治理、繁荣网络文化等方面发挥的积极作用,激励广大网民奋进新征程,建功新时代,由广东省委网信办、广东省文明办主办的2023“南粤十大好网民”故事征集活动正在进行中,学校现面向全校师生征集好网民故事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
一、征集主题

网聚南粤正能量奋进文明新征程。

二、征集时间

即日起至7月12日。

三、征集内容

故事必须正面真实,主人公为学习、生活、工作在广东满一年,或户籍地在广东的网民,要求政治立场坚定,事迹突出。重点征集五种类型的优秀故事。

(一)社会正能量类:在网上创新传播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,坚持正确政治方向、舆论导向、价值取向,积极承担社会责任,持续向网络空间注入正能量,抵制负能量,取得广泛社会影响和积极成效。

1. 高举爱国主义旗帜,常怀家国之情,传承民族文化,心系国家发展;

2. 面对造谣诽谤、消极颓废、污蔑抹黑之时能够研判识别、及时揭露,面对网络暴力等网上各种违法违规现象能够挺身而出;

3. 勇于传播正能量,不断发出好声音,在网络空间有一定的传播力和影响力。

(二)向善公益慈善类:积极开展网络公益活动,在助力“百县千镇万村高质量发展工程”、绿美广东生态建设、扶贫济困、乡村振兴等方面取得突出成绩,大力宣传公益文化,激发社会公众的公益热情。

1. 传递向上向善的精神力量,关心集体,乐于助人,形成典型先进事迹案例;

2. 积极开展和组织参与各类网络公益活动,活动效果反响良好,具有可持续发展性和示范带动性;

3. 大力宣传公益文化,引导广大网民文明上网、文明用网,积极参加网络公益活动。

(三)网络素养教育类:积极投身于网络素养教育实践事业,充分运用网络特点和优势,组织开展面向社会公众的网络素养教育实践活动,积极参与网络素养教育示范基地建设,为营造清朗网络空间做出突出贡献。

1. 拥有良好的上网用网习惯,自觉遵守社会公德和网络道德;

2. 投身于网络素养教育实践事业,掌握网络素养教育的方法,组织开展网络素养教育的实践活动;

3. 在青少年健康成长、创造创新能力与网络素养联合培养方面有所建树,助力青少年科学素养、信息传播与道德品质培养相统一。

(四)产品创作传播类:能够创作价值取向正确、思想精深与制作优良的网络文化产品,大力践行和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,自觉讲好中国故事、湾区故事、广东故事,宣扬好时代主旋律。

1. 能正确解读党和国家发展历史,聚焦党和国家发展主线,能够服务于粤港澳大湾区等党和国家发展战略,并在多平台、多渠道传播,获得良好社会反响;

2. 能立足广东特色,创新运用网络技术举办具有岭南文化内涵的线上线下融合的好活动、好做法、好经验,能够展现全省人民蓬勃向上的精神风貌;

3.所创作生产的网络文化产品能传播主流价值观,发挥正向影响力,传递正能量。

(五) 网络安全守护类:具备较强的网络安全专业技能,主动普及网络安全知识,宣传文明上网理念,抵制网络违法犯罪行为,积极协助消除网络安全问题和风险,守护安全健康的网络环境。

1.具有较强的网络安全风险意识,具备网络安全防范能力,对网络安全风险具有较高的识别能力、研判能力和处置能力;

2.与时俱进,不断增强自身专业技能,善于形成团队合力,引导广大网民共同守护网络安全;

3.结合线上线下广泛宣传普及网络安全知识,增强全民网络安全意识。在防诈反诈、捍卫网络安全以及清朗网络空间专项行动有突出表现。

四、作品要求

故事体裁不限,字数2000字以内为宜。参赛作品必须为原创,故事应为本人或他人真实经历,图片或视频版权归作者所有,一经发现抄袭、剽窃等情况,取消参赛资格。

五、活动进程

(一) 征集阶段:即日起至7月12日。

(二) 上报阶段:7月12日-7月15日,学校择优推荐上报。

(三) 专家初审:7月下旬,依据评选规则,初步评选出50个符合要求的好网民故事。

(四) 展示投票:8月上旬,50个好网民故事将在专题页面集中展示,由广大网友对故事作品进行投票。

(五) 专家终审:8月中旬,入围作品展示结束后,组织有关专家和活动组委会成员共同进行终评,选出10个优秀故事,入选为2023“南粤十大好网民”故事。

(六) 公示时间:8月下旬,入选故事在相关专题页面进行公示。

(七) 宣传总结:公示无异议后将组织省市主要网络媒体对10名入选为2023“南粤十大好网民”故事主人公进行集中宣传。

六、工作要求

作品严禁剽窃、抄袭。各二级党组织要依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》关于剽窃、抄袭的具体界定,审核确认推荐作品的相关著作权问题。主办方与承办方拥有对参加推荐作品进行宣传推广、展览出版的权利,但不承担包括因肖像权、名誉权、隐私权、著作权、商标权等纠纷而产生的法律责任

请各部门、系、中心于积极参与,推荐报送好网民故事,于7月12日前将报送资料发至电子邮箱:news@smbu.edu.cn。